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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届“吉林生态日”|做生态文明的践行者和示范者

发布时间:2021-09-26  来源:中国法院新闻网  字体大小[ ]

  法院讯(张乐乐)为贯彻好首届“吉林生态日”宣传周活动,9月25日,延边铁路运输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金美淑、员额法官张乐乐等一行6人到延吉西站开展首个“吉林生态日”宣传活动。

  宣传活动中,干警通过发放宣传单、宣讲、现场知识解答等形式向广大居民群众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知识,引导社会公众保护环境,保护自然,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,并以“吉林生态日”为契机,宣扬生态文明理念,深入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,低碳出行、绿色消费、垃圾分类,把保护生态、珍惜资源、爱护环境融入到日常工作、学习、生活当中,同时也倡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到“光盘行动”中,按需点餐,做生态环境保护的行动者、宣传者和示范者。

 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,使社会公众进一步增强了生态环境保护意识,群众纷纷表示作为社会的一员,生态环境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,在日后会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活动之中。

  生态环境保护需要广泛共识和磅礴的力量,更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,延铁法院将通过不断地宣传,去引领更多的社会公众践行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,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”的新发展理念,加快推动建设吉林生态强省的步伐,共同打造天蓝、地绿、水清的美丽吉林。

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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